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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淑珍 2010年4月21日 2008年5月26日,公安人員在我家�媟m走大法書、師父法像、十四盤講法錄音帶和三盤錄像帶,然後讓我簽字。我由於學法不深,法理不清,不會寫字,就給按了手印。現在我明白錯了,不應該配合邪惡。嚴正聲明:我給邪惡按的手印作廢。今後要加強學法,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用實際行動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成為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6/2222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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