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桂書 2010年4月18日 我是九九年元月份開始修煉的,在修煉的路上留下了不光彩的痕跡。零一年,我在看守所期間,在一張有住址、姓名的紙上簽過字;零二年,我在家�媄措L一張“傳喚證”;零三年,治安室主任在紙條上寫了“以後不參與法輪功活動”,要我簽字,由於正念不強,我又簽了。現在想起來心都在流淚,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在被迫害期間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隨師把家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23/222045.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