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董欣華 2010年4月11日 曾把大法的書交給單位。2002年4月,派出所惡警來我家非法抓捕弟弟時,我和姐姐上前阻攔,被派出所非法抓去派出所,在那�堨早怮繒G我和姐姐,因自己學法少、有怕心,寫了“保證以後不煉功”。在此鄭重聲明:所寫的“保證”等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做好三件事,跟師父堅修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7/221621.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