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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鳳英 2010年4月8日 於2008年8月7日被惡警騙到派出所,下午又將我騙到了看守所,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在邪惡的逼迫、誘惑,欺騙下,怕心出來了,心�媕q認並按了不該按的手印,承認了邪惡的迫害。現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4/2214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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