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高玉英、汪軍 2010年3月15日

    我是在1998年得法的。2001年,當地派出所和司法部門的惡警把我和丈夫非法抓到洗腦班,在那兒被迫害了11天。家�媬豸H為了讓我們早點回家,連送禮帶送錢,一共花了8000元錢才讓我們夫妻回家。回來時我們都寫了所謂的“悔過書”。還有幾次,女兒和女婿在我們倆不知道的情況下替我們簽了“保證書”。嚴正聲明: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心不動,走師父安排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2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1/221225.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