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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衛民 2010年1月18日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在勞教所被強制迫害時,寫過“三書、保證”。去年五月十四日,區司法局指使派出所和社區街道辦事處一些人,要把我從家�堳D法綁架到外地洗腦班,我堅決不配合。由於我當時正念不足,被邪惡鑽了空子。這些人背著我,逼著我的姐姐冒充我的名字寫了所謂的“保證書”。聲明:我寫的“三書、保證”及代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4/2208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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