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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淑珍 2010年3月24日 2001年到2004年間,有同修被迫害到看守所,我和同修的家人一同去看望同修時,不但沒有用正念加持同修,還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我對同修說:“你讓家人寫『保證』,你簽個字就行了,就能回家了”。在單位上班時,經理因修煉的事曾找過我,我說:“你不讓煉我就不煉了,我不會給你找麻煩的”。還有,家�堣H抄的經文,家人走後,我不想留了,就給燒了。孩子抄的《洪吟》,也被我給燒了。通過和同修交流,我才悟到這是對師父、對大法的不敬,是大錯特錯的。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對師父、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造成的損失,信師信法,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9/2206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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