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趙桂芳 2010年3月4日 我在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下午出去講真相時被惡警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當時我正念不足,配合了邪惡,對所有的問訊做了回答,還在筆錄上簽名、按了手印。回家後過了三天,惡警又到我家�堥荂A叫我在“勞教書”上簽名、按手印,我又配合了邪惡的要求。另外在九九年七二零惡黨開始迫害大法時,在壓力和考驗面前,我沒有守住心性,交了一本《轉法輪》、一本《長春輔導員法會講法》,還有大法弟子的心得交流文章,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給大法抹了黑。嚴正聲明:以上所有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以後我要學好法,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到堅信師父,堅信大法,要配得上大法弟子的稱號。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9/219472.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