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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國安2010年2月17日 七•二零以後,我妻子(同修)被惡警綁架。由於我學法不深,產生了怕心,一時糊塗,燒了大法書。此事一直埋在我心�堙A難以啟齒,現在想起來很痛心、很後悔。我如果不講出自己所犯的過錯,將痛苦一生。我真心請求師父原諒我的過錯,並嚴正聲明:當時對不起大法的行為作廢。走好最後的路,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7/2189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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