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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尹德芝 2010年2月8日 因有人心在,為了感謝曾經幫助過我的警察,我送給他一張護身符,結果給邪惡鑽了空子,被派出所扣留。因正念不足,我身上帶的所有的大法書及其它資料被沒收,我在“沒收清單”上簽了字。被扣押十五天後,惡警又逼我家�堣H交了罰款及所謂的保證金,我默許了家人在“取保候審”的所謂保證書上簽了字。用心在法上衡量一下,我所做的都是在配合邪惡,痛悔不該如此。嚴正聲明:以上這些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行為全部作廢。堅修大法,堅信師父,走好、走正師尊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18/2183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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