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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蓮增 2010年2月12日 2000年中共惡黨警察逼我寫“不煉法輪功聲明材料”,當時我找藉口沒給寫,他們替我寫的,逼著讓我簽字,當時我想:反正不是我心�媯鳩A們簽,而是被逼無奈,所以我簽了,一共兩次。(第二次讓我按手印,我沒按,最後我找了一個圖章給蓋的)。這都是由於學法不深不透,正念不強所犯下的不該做的事。現鄭重聲明:對自己以前所言、所行的背離法輪大法的言行及所寫的東西全部作廢。徹底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今後我要多學法,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堅定修煉大法,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17/21835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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