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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艷秋 2010年1月28日 我是1998年9月得法修煉的。在1990年7月20日以後,由於怕心把家�堛漁v父講法錄像帶給清沒了,還有一次把小本《轉法輪》(不是標準的)燒掉了,還有一些看過的明慧週刊也讓別人燒掉了,沒有堅定的維護師尊的法。在此特此聲明:曾經所做的背離大法的行為作廢。做好三件事,彌補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2174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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