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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蘭 我是一九九九年得法的,由於邪惡非法打壓和迫害,加上我對親情的執著,因我丈夫是教師,怕影響他丟飯碗,我就不敢煉了。那時我和丈夫商量,把大法書給燒了。後來在師尊的點化和同修的勸說下,我又捧起了大法書。我要在今後的時間�堙A加緊學法,做好三件事,同時聲明:過去由於邪惡迫害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2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31/2153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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