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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劉艷

    我在一九九三年因為出去發資料,被非法抓進了派出所,我的住所被非法搜查,由於怕心,交出了大法書及煉功帶、資料,在派出所裡按了手印,及在材料上簽了字。在拘留所裡,照像、簽字,還承諾了“不煉功”。在邪惡讓交書的時候,書被丈夫找到送到了父親家�堙A我知道後未阻止,後來被父親用自行車送到了派出所。在拘留所裡,還讓家�堣H找人,後來辦了“勞教兩年院外執行”。回到工作崗位後,又寫了“思想匯報、不煉功的保證”,還有向單位領導及家�堣H作過“保證”。在最近一次,大隊書記來單位裡,我去迎接,被錄了像,還問了我一些問題。嚴正聲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一切“保證”全部作廢。從新修煉,跟上正法進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2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16/214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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