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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高泗珍 我九七年四月份得法。九九年7.20邪惡開始迫害,把我非法關押在一個單位地下室裡十多天,家�堣H很著急,到處打聽,後來老伴打聽到了我被非法關押的地方,然後把我接回家,回來不讓我煉了,放棄了一、兩個月後,我又走入了修煉的道路至今。後來聽同修說,當時寫了“保證書”,交300元錢。現在老伴已不在人世。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所說、所寫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1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13/2143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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