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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程地英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當時大小醫院都判我死刑的危重病人。是慈悲偉大的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7.20時,惡警經常到家�堥蚅斨Z。二零零一年,刑警隊、公安、派出所的一夥惡警非法抄了我的家,搶走了大法資料、經文和《洪吟》,並把我非法關押,還非法罰了款,我寫了“保證書”。二零零九年,一夥惡警又到我家翻了一遍,強行把我帶走,我向惡警說了“我沒煉功”,我丈夫和女兒也向惡警說了我沒煉功,惡警強行要我按了手印,寫了“保證書”。由於我學法不深,怕心重,怕邪惡看到資料,我燒了《明慧週刊》和光碟。我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同修。聲明: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6/2138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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