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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汪青青 我的父親被邪惡迫害了兩次,第一次我去邪黨公安局,在拘捕父親的紙上簽了我的名字。第二次我的母親要拿同修給的錢去給邪惡送禮,我同意了,這是默認邪惡的安排。另外,在親情的作用下,我心�婸★L“不修煉”的話,這些行為變相助長了邪惡。嚴正聲明:過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4/21187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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