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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瑞娥 三十號上午十點多,有兩個人來到我家,聲稱是派出所和居委會的,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我沒有正面回答,它們讓我去派出所一趟,我說不去,居委會的說:“不去也可以,但這幾天不要去北京。”我說:“不去。”後來兒媳拿出張紙讓派出所的那個惡警寫了一些東西,讓我簽字。當時我的心態不穩,怕它們再來干擾,沒有再阻止兒子,就給簽了。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連我家�堛漱H都跟著受益匪淺。我不但自己沒做好,還害的子女也做了對不起大法的事,真是愧對師父,愧對大法。是因為自己修的不紮實,信師信法不堅定,產生了怕心,沒有做好三件事。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按大法的要求做,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10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5/2110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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