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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姜玉田 三年前,居委會通知我參加邪黨黨員學習班。會後我被兩個警察叫到辦公室,他們問我是否煉過法輪功,煉的甚麼內容等等,又問我現在還煉不煉。我當時點了頭,說“不煉了”,之後還在談話記錄上簽了字。現在看了同修送來的老師的講法和《明慧週刊》等資料,我對照自己的言行,感覺自己就是內心對大法和師父的正信不夠,有怕心、私心,對自己的要求不高,修煉不精進。痛定思痛,我嚴正聲明:過去我違心講過、做過的對大法不負責任的言行全部作廢。在今後的時間�堙A修好自己,做好三件事,堅修大法到底,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9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3/2109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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