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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新菊 我九七年得法。因為學法不深,九九年7.20以後,聽信電視謊言,又由於怕心,把家�堛漱j法書藏起來了,僅有的幾張真相資料嚇的和我爸爸隨著燒了(我爸爸現已故)。我姐回家經常給我講真相,今年四月份我的同事去香港旅遊,回單位講香港正法情況及退黨大潮,我一下全明白了。真相資料是救人的,我怎能因怕心、私心燒了呢。嚴正聲明: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8月2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27/2072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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