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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淑明 2008年我參與營救同修被惡警綁架,被非法關在本地拘留所裡兩個月,在第26天時家�媬丳郊h看我,給我在紙上一句句的寫,我就答應,因怕心答應了“以後不要再煉”。嚴正聲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緊跟師父正法進程,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7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6/2060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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