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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鳳玲 2004年新年後,有一位和我經常接觸的同修出事了,我的怕心也出來了,學法也靜不下來,整個人好像失控一樣,思想中有不好的念頭也不知道排斥,直到一天在家中被非法綁架。一個月後,我雖然走出了那個形式上的魔窟,可人心更重,怕心更多了,把昔日陪伴我的彩紙、筆墨都扔到了廁所裡,總感覺自己的一舉一動都被人盯著。幾個月後,在丈夫的脅迫下,在公安局裡,我在邪惡的材料上簽了字。這件事情一直在我心�媕ㄤ菕A我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愧對師父、愧對大法。嚴正聲明:我給邪惡的簽字、按的手印等全部作廢。堂堂正正的修煉,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7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8/2047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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