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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錢嶺梅 我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日被惡警綁架到縣看守所,後又被押送到省勞教所。在勞教所裡,邪惡利用猶大對我進行誘惑、欺騙等手段,使我上了當。因當時常人心很重,光想回家,我寫了“保證書”。清醒過來後,我後悔莫及,心�堣ㄙ冀O甚麼滋味。嚴正聲明:在勞教所所寫的“保證書”,及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放下一切常人心,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6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3/20386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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