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麗娟 1999年4.25後的一天,我們單位領導讓我給寫一份去(邪黨)市委匯報法輪功情況的材料。由於我當時對法理解不清,有很多的執著心根本沒有放下,心�媮鷁M有點彆扭,可還是按照領導意圖寫了。隨著自己修煉的提高,重新認識這件事情,我覺的自己當時的做法非常可恥。在大法受到魔難與不公時,我維護的不是大法,而是為私為我的個人利益,連修煉人最起碼的原則都沒有做到。嚴正聲明:我當時所寫、所說的一切對師、對法不敬的話全部作廢。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更加努力精進做好三件事,做師父的真修弟子,走好師父安排的最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6月2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3/203861.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