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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向金才 4月10日,我坐車到法院,走在人行道上,有個警察二話沒說,就把我的錢包搶去翻看。他問:“你煉法輪功?”我回答:“不是”。由於我當時心�堳飫`怕和緊張,正念不強,沒有直視邪惡,不敢承認自己煉法輪功。這是由於自己平時學法少,對法理認識不清,遇事不能站在法上去認識造成的。嚴正聲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一定正念正行,多學法、學好法,做好三件事,做個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2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5/2002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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