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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俊傑 我是九四年有幸得法的,由於學法不深,正念不足,在邪惡滅絕人性的殘酷迫害下,在怕心的驅使下,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我一直很痛心,悔恨自己。在同修的啟發下,我要把這多年積壓在心�堛漕漕У篘憎お野X來曝光,解體它。九九年下半年間,單位邪黨組織叫我表態,並以此決定是否開除。其實擺在我面前的就是要大法還是要工作的問題,作為大法弟子應該站出來維護法、證實法,可我為了利、為了私,違心的抄寫了一份表態材料,內容有“不煉了”,還有“揭批”大法的內容。這是對大法犯罪,是對師父的背叛。2000年底,我在看守所被非法迫害期間,由於沒有正念,在被非法提審時,又配合了邪惡,回答了它們提的問題,也簽了字,照了像,劃了手押,承認了邪惡的迫害。由於怕被送勞教迫害,我又違心寫了“不煉”的保證。2003年間,單位惡黨領導叫我在“三書”上簽字,並把我的親屬找來脅迫我簽字。當時僵持了很長時間,最後我心動了,又不想簽,還不想被迫害,於是狡猾地對親人說:“你們誰代我簽不就行了”。就這樣,我弟弟代我簽了。我當時心�媮棶Q反正不是我簽的。現在想起此事,我感到很慚愧,我這不是把親人往火炕裡推嗎?通過學法使我認識到,上面做的那些骯髒的事,是對大法的犯罪,是對師尊的背叛,是我的恥辱。我真的很痛心,辜負了師父的苦度。嚴正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我有決心今後一定做好,歸正自己,多學法,精進實修,做好三件事,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圓滿隨師還。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2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2000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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