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承慧 上小學一年級時,邪黨學校老師叫我們簽“家�堥S煉過大法”的名。當時迫害剛開始,由於怕媽媽被抓,所以我就簽了名。還有一次在運動會時,老師選二名學生上台為全班簽“沒煉過大法”的名,當時老師說:“誰不舉手我就叫誰”,因有怕心,我就舉了手。現在回想起來真是很後悔,也很慚愧,感到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嚴正聲明:以上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事作廢。信師信法,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28/199838.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