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彭妍 二零零七年冬天,我從老家回家,在登機之前被安檢搜出隨身攜帶的真相資料。因為擔心家�堛澈臚l們,又怕受迫害,我配合邪惡寫了事情經過,而且還有編的話,說是在公園別人給的。今年與同修切磋,我才明白自己做的不好,不符合師尊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要求,沒有做到坦坦蕩蕩去證實法,救度眾生,都沒敢說自己是大法弟子,真是愧疚。嚴正聲明: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做好三件事,走好、走正以後的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4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21/199344.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