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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湯憲國 2002年,我被邪惡迫害,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惡警讓我供出資料點同修,我雖然知道出賣同修不對,但在求安逸心和怕心的驅使下,還是供出了可親可敬同修,使得該同修被判刑7年,她的大哥和小兒子分別被勞教2年。他們一家在看守所受到嚴刑逼供,吃了很多苦,但沒有出賣一個同修。他們的正念正行令我敬佩,也令我愧疚、自責。在被非法關押的那四年,我總是想著那件事,心�媟\疚,夜不能寐。在看守所,刑事犯受惡警的指使,逼我罵師父,當時怕心重,我也罵了,真對不起師父!在看守所我還出賣過一位同修,當時警察問我他叫甚麼名字,我說了,連地址也說了。在看守所期間,我還寫過“不煉功”的保證,在監獄被迫害期間,也寫過“不煉功”的保證,給大法抹了黑,成為邪惡真正的幫兇。我心�婺U分痛悔,嚴正聲明: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我願將功補過,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走好、走正助師正法的路,堂堂正正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2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21/1957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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