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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蘭程紅 我曾和同修一起去北京證實大法,被惡警抓進拘留所。在拘留所裡,由於怕心,我寫下了“不煉功”的保證。從拘留所出來後,我又被脅迫到洗腦班遭受迫害。在那�堙A我覺得失去了自由,想回家,就順從了邪黨的意願,寫下了罵老師、罵大法的“悔過書”。從洗腦班回家後,我把家中僅有的《轉法輪》和《洪吟》燒了。我要清除造下的罪業,努力多學法,盡最大力量多做證實法的事。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一切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洗刷污點,跟上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9年2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17/1956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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