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馬洪連 在2001年12月11號上午,市公安政保大隊長惡警帶著十幾個公安人員闖入我家,並把我家的所有地方翻了個底朝天,把我所有的大法書和一些真相資料全部掠走,把我也綁架到了公安局。它們把我銬在鐵椅子上,逼著我說出材料是誰給的,我不告訴它們,它們就不讓我睡覺,就這樣它們銬了我三天。到第三天晚上,大隊長惡警就把我的丈夫拉到公安局,並恐嚇威脅他如果不說就判我3-7年刑,並罰款5000元。我丈夫是個常人,不煉功,心�堮`怕,就把一切告訴了它們。它們還不罷休,逼著我丈夫第二天必須交上4000元錢,不然就判我三年,這樣我丈夫回家借了4000元錢交給它們;它們還不罷休又把我拘留15天。在拘留所裡,大隊長惡警又帶著公安人員逼我,說“煉不煉功了、發不發真相材料了”?我當時心�堣]怕它們把我判了刑,我就說了不該說的話。回到拘室裡心�堳D常難受,可是後悔也來不及了,它們把筆錄已經拿走了。我現在嚴正聲明:我在拘留所裡說的和我丈夫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廢!我現在又走入正法中來了,我要緊跟師父走,助師正法,走好最後的每一步。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2年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20/23510.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