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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玲

    我從1998年3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後,我努力按照師父講的“真善忍”的要求去做,道德逐漸昇華了,病也好了,家庭也和睦了,不管是在單位還是在家�堙A我都嚴格要求自己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

    7.20以後我多次進京上訪,我沒有任何政治目的,就為了向中央說明真相,向那些不負責任的新聞宣傳機構以及廣大善良的人民說明真相: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教人修心重德,是正道大法!就因為我講了真話,於2000年元月被市公安局非法判勞教三年。在勞教期間,由於自己在惡劣的環境中聽信了邪惡的謊言,漸漸背離了自己堅修大法的信念,被邪惡利用來攻擊法輪大法和我們偉大的師父,說了違背自己良心的話,使大法和師父蒙冤受辱,同時也欺騙了廣大的人民群眾。那些在被逼迫下說的都不是我的真心話。我之所以犯這樣的錯誤,主要原因有三條:一、關鍵時刻沒有按照“真善忍”去做,忘了自己堅持真理是在做一件最神聖的事,沒有認識到屈從邪惡的壓迫說假話才是真正的對親人、對社會、對人類不負責任。二、在被迫害的環境中有怕心。三、對大法的理解不夠,執著於個人的圓滿,違背了師父“無私無我,先它後我”、“為宇宙中一切正的因素負責”的教誨,在痛苦的忍受中還有計較個人得失的私心雜念,從而被邪惡鑽了空子。現在我已經徹底醒悟,在此嚴正聲明:我在被拘留、被勞教以及任何被脅迫的環境下所說所寫的違背大法的話統統作廢。我要堅定修煉,加倍彌補,跟上正法進程。我這樣做,才是真正對社會負責、對親人負責、對所有被假象欺騙的人民群眾負責。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8月15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8/23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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