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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台淑雲 我把七二零以來我所做的恥辱的事全部曝光:1. 七二零初期,我收看了假經文,無形中起到了亂法的作用。2. 在大法被迫害時,我把大法書交給了單位,這是對大法的不敬。3. 2001年6月左右,警察到我家抄家,我被非法拘留。在這期間,由於對法理不清,在人情、怕心的帶動下,我告訴孩子燒了家�堛爾禤ヾA還出賣了同修,說過“不煉了”。通過靜心學習師父的講法,現在我悟到我必須去掉這些污濁的包袱。鄭重聲明:以上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做真修弟子,走師父安排的路,精進實修,做好三件事,跟師父回家。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12月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7/1678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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