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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楊德英 零七年四月份,派出所通知我去一下。到了裡面,片警叫我寫“保證”,我說:“寫不來”,他們說:“我教你寫”。當時我不想寫,但又怕他們到家�堨h騷擾,怕牽連家�堣H,因此違心的寫了幾行。過後,我恨自己不爭氣,怕心太重,自私自利想保自己安逸,不敢在關鍵時刻堂堂正正證實大法,對大法犯了罪。我對不起救度我的師父、對不起大法。嚴正聲明:所寫、所說的對大法不利的東西全部作廢。從今以後我要堅定學大法,彌補過錯。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12月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5/16775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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