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網站導航

  • 實事報導
  • 真相資料
  • 修煉
  • 技術參考
  • 專題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奎亞

    我是九九年得法的。九九年,惡警來調查誰是學法輪功的,當時我說出了同修的名;還因為怕心曾經燒過師父的經文。派出所惡警來我家,讓我說說“對大法的認識”,我當時說“國家不讓煉,國家是對的”。回單位,同事問是否還煉法輪功,我說“和黨中央保持一致”。2002年,惡警來家�堶n按手印,當時我配合了邪惡的要求。現嚴正聲明:以前所說、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24/167086.html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