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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煥珍 我是九九年一月得法的,由於學法時間短,對大法認識不清,悟性不好,在九九年七二零惡黨對大法進行瘋狂迫害時,我有嚴重的怕心,將大法書給燒燬了。我萬分後悔,從心�埵V師父懺悔過千次、萬次。鄭重聲明:以上對不起大法的行為徹底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11月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16/16663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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