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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張祖芳 1999年7.20後,由於害怕,我把一張《論語》、一張師父的法像、一張法輪圖形和煉功音樂帶、小法輪章及《修煉心得體會》的書都交到了派出所。當時私心和怕心非常重,生怕影響了自己的家庭。後來,還是因為怕心,我又把師父的法像、講法錄像帶、錄音帶、大法書等都送到好幾個親戚家,免得被邪惡抄走。其實也沒有人上門來,主要是自己的怕心。結果,姑子把我存放在她那�堛漁v父的法像和《轉法輪》寶書給毀了。這也是由於我的怕心讓姑子做了壞事。2001年,我因為講真相被關進邪惡的看守所。後來兒女找人,知道了我在裡邊的情況,怕我年紀大在裡面受不了,就找人代我寫了“不煉”之類的東西,又花了很多錢才把我弄出來,這是我後來才知道的。嚴正聲明:別人代我寫的這些東西全部作廢;我以前做過的錯事全部作廢。我要努力學法、修心、講真相,時刻以大法的標準來要求自己,正念正行,不辜負師父的慈悲救度。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10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29/16547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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