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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孫玉芬 二零零四年六月的一天中午,我在市場購物時被惡警騙上警車拉到一個邪惡洗腦班。在洗腦班上,邪惡輪番給我進行所謂強化洗腦。後來因假牙斷裂,不能吃飯,我要回家,他們威脅我說如果不寫材料不準回家。後來一個女惡警說如果不寫“悔過材料”,關半年後出去也清淨不了,它們也要三天兩頭到家去干擾。這樣,我就產生了乾脆先出去再說的想法,於是在它們叫人代寫的材料上簽了字,並寫了“不煉功”幾個字。我內心非常痛苦,覺得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無顏面對師父法像,心�堳傮\疚。嚴正聲明:所說、所寫有損於師父和大法的一切言詞一律作廢。放下思想包袱,精進不怠,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直至法正人間。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7月26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16/1645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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