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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林俊卿 去年七月二十一日,610副主任一行四人從單位把我綁架到看守所,它們強行把我抬上車,其中有兩個惡警坐在我身上。一個月後,又被非法送勞教所迫害一年,在那�堥潃荂孝S大”看著不讓睡覺,強行洗腦,由於怕心,自己違心的寫了“三書”。在此嚴正聲明:自己在勞教所所說、所寫的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9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7/1640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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