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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佘仁澍 2000年下半年,我從勞教所“保外就醫”回家,受到當地派出所的非法監控。有惡警常常來家�婺邦磣甯O否在家,並定期匯報我的情況。時間長了,它跑的不耐煩了,便要求我丈夫在幾張空白紙的右下角簽上我的名字,由它編造我的情況匯報給上級,我丈夫代我簽了名。鄭重聲明: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完全作廢。做好三件事,緊跟正法進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8月3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6/1621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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