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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秀貞 我於2000年11月3日來到北京,在天安門廣場轉了一會兒,一個警察攔住我們,問:你們是哪的?煉法輪功嗎?知道法輪功嗎?我們剛說了聲“知道”就被抓上了警車,一會車上就抓滿了大法弟子,後送警所。 在那�堙A我親眼目睹親身經歷了邪惡的迫害,大法弟子被打得遍體鱗傷、滿臉是血,有的連路也走不了了。我這個50多歲的人也沒有倖免,惡警的拳打腳踢真是狠毒! 從北京被送回後,由於我有怕心,執著心太重,被迫說了“不煉功了、不去北京了”一些話,可那不是我心�堛爾隉A是不情願的,我從內心知道法輪大法確實好,我還要修下去。現在我嚴正聲明:我寫的和說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話及家人寫的甚麼保證全部作廢!我要堅修大法緊隨師!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3月1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8/91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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