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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澤民 在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大法時期,當地政府及惡警來到我家強行要求收走大法真相條幅、大法旗及大法書籍。本人由於怕心起作用,以及迫於當時社會及家庭的壓力,交出了大法真相條幅、大法旗及一《轉法輪》書。7.20以後,惡警發現我有大法書,就把我銬起來,逼我寫“保證、以後不再煉功”的保證書,並威脅如不寫就送去教養。在這種壓力下,本人又開始起了怕心,就寫了“保證書”。我做這些事時,雖然心�堣@直想著我一定修煉下去,可是這種行為已經給大法抹了黑,給自己造下了罪業,本人也為自己的所為感到深深的痛悔!在此本人嚴正聲明,以往給惡警所做、所寫的東西一律作廢。本人全心全意緊跟師父,緊跟大法,一直修煉下去,直到圓滿!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5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7/1563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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