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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忠芳 我曾在勞教所被迫害的時候,做了一件對不起大法和同修的事。同修說她有一本《轉法輪》,我就叫她抄一本給我看,結果被吸毒犯看見了,報告勞教所惡警。他們派人在門縫邊看了我兩個晚上,晚上我起來看書時,她們就突如其來把門打開,要拿走同修給我手抄的《轉法輪》。由於驚嚇,我有點麻木了,被邪惡鑽了空子,說出了同修的名字,給大法、給同修造成了損失。說完後自己心�奡N開始痛恨自己,為甚麼要出賣同修呢?嚴正聲明:對不起同修的行為作廢。今後要認真做好三件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做一個名符其實的大法弟子。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4月22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10/1544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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