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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劉喜明 九九年七二零之前非常相信法輪大法,並經常看書,但在九九年七二零之後,由於特別害怕,燒了家�堛漱@本《轉法輪》,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八日出了一場車禍受了傷,同車的另一人是警察當場死亡。現在深深的認識到大法的威嚴,認識到大法的重要性,現在借明慧網勸告所有警察及世人,善待法輪大法與大法弟子就是善待自己。並在此聲明:從今以後加倍彌補自己給大法造成的損失,決不謗師謗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9/15436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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