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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華 一九九八年,我上班單位的宿舍樓下的小公園裡有一個煉功點。每當早晨大法的煉功音樂響起時,我心中有一種說不出的美妙和渴望。在這時我的身體有了病,我就開始了學法、煉功,很快我的臉色紅潤了起來。一九九九年正月初九,在家�塈琠M幾個同修(其中兩位同修已被迫害去世)一起出去洪法。4.25後,煉功點上就出現了便衣的監視。7.20後,我就放鬆了修煉,後來就不學了。二零零一年的夏天,由於工作的需要,我被調到老家派出所一旁的分公司上班。一天,一位同修被惡警騙到派出所,被勒索了3000元的所謂“保證金”。這天中午我給這位同修端了一碗飯。第三天晚上,就有人上門非法騷擾我和我的家人了。第四天一上班,領導把我叫到一旁說:“有人去派出所舉報你煉法輪功。”還威脅“開除”甚麼的,又問我“還煉不煉了”,我被迫說了“不煉了”。在此嚴正聲明:我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從新修煉,走師父安排的修煉大道,堅信師父,堅修大法到底。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2月11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1/1525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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