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首頁 | 網站地圖 | 簡體版 || 明慧網 | 英文明慧 | 圖片網 | 多語種明慧 || 訂閱 | |
|
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於桂梅 我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中旬去親戚家辦事。返回時,我上車坐下後,就從包裡拿出一本《明慧》看。這時從車尾上來一乘警,走到我跟前問我看甚麼,並且還罵師父,又翻包,又搜身,最後把我帶到它的辦公室。當時跟它說甚麼它都不聽,還要給地方派出所打電話。這時我動了人心了,我想它打電話給地方派出所,不得到家抄家嗎,資料怎麼辦,不得受迫害嗎?名義上是保護資料,其實保護自己的心多強啊。這個惡警又作筆錄,最後讓我寫“檢查”。我說:“我不會寫”。它說它念讓我寫。當時想應付它了事,我就用了假名、假地址。我知道騙了惡警,騙不了神佛,騙不了師父,總歸是我按的手印啊。這件事在我的心�媮`是沉甸甸的不是滋味。我找了一下執著的根源,學法不紮實,遇事有怕心,關鍵時刻信師信法的成度不夠。修煉是非常嚴肅的事情,一時一刻都不能疏忽,摔了跟頭,走了彎路,我要立即爬起來,實實在在的修正自己,踏踏實實的走師父安排的路,補上這份答卷,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嚴正聲明:當時順應邪惡所寫的“檢查”、所按的手印全部作廢。彌補以前的過錯,堅如磐石的修到底,決不辜負師父的苦度之恩。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12/150621.html |
|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
| ©2004-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