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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王君紅 上班期間被人舉報,被非法關進了拘留所,寫了“不煉了”。後來,市局到我家非法抓我媽(同修),後來我就帶著孩子被迫流離失所,直到零三年我被非法抓了。我被迫簽了字。放回來後,街道總到家�堥荍銣琚A威脅我簽“五書”,我就簽了,以後就更不學了。聲明:我以上配合邪惡的言行作廢。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7年2月23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28/1498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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