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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

    聲明人:姜昌黛

    我是一名堅修大法的正法粒子,於2000年4月份上京護法,被非法拘留20天,絕食回家的,後被送到“洗腦班”,雖然是絕食出來,但是我老伴代寫一份“三不”,回家後,單位一直要求寫、講等等,我雖然沒有順從,老伴又幫我寫了一份“三不”。這次由於學法不深,悟性差,就簽了我的名字,後來單位把“三不”掉了,又要求寫,老伴又幫我寫了一份“三不”(這次我就沒簽名)。至今我總感到心�媄屭�,對不起師父,對大法不堅定,現聲明以上三份“三不”全部作廢。感謝師父給我這一次難得的機會,以後我堅修大法緊隨師,跟上正法進程。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2月17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9/222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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