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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嚴正聲明

    聲明人:李俊梅

    我是二零零一年五月被邪惡非法拘留二十天,後又被非法勞教三年。進到勞教所後,由於煩那�堛漱@切,在邪惡的高壓迫害下,我配合了邪惡,違心的寫了不該寫的東西。嚴正聲明:在被迫害中說的、寫的、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堅修大法,勇猛精進。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6年12月24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30/145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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