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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實事報導 > 嚴正聲明 > 名單 聲明人:李雲珍 我今年67歲,自97年修煉法輪大法以來,身體有了很大的變化,一些病都沒有了。因為還有沒放下的執著和怕心,在邪惡的舊勢力的壓力下寫了所謂的“保證”。有一次又被“洗腦班”叫去,由於自己學法不深,又被他們所迷惑,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通過學習師父的新經文後,我明白過來了,悟到辜負了師父對我的苦度,是我犯的最大的錯誤,因此我整日心�堣ㄕn受,悔恨莫及。我要堅決修煉法輪大法,一修到底,決不反悔,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法輪大法就是好。在此,我嚴正聲明我所寫、所做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 本聲明包含人數:1 名 聲明日期:2001年10月9日 原始鏈接: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2/24/2191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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